文件標題 | 公告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107年住宿生輔導員 (約用人員)第二次甄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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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1562-119498 |
公告單位 | 梧棲區善水國中小 謝順旭 |
公告日期 | 2018-04-18 ~ 2018-04-28 |
更新時間 | 2018-04-18 12:36:05 |
文件類別 | 甄選介聘 |
一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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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內容 | 壹、甄選類別及名額: 約用人員(住宿生輔導員)正取2名,候補4名(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2名外,得增列候補4名,正取人員未到或離職後補程序逕由候補人員順序依序進用)。 貳、工作內容: 協助夜間及假日行政庶務處理、建築物空間經營管理、設施設備維護、個案管理服務、個案每日生活輔導紀錄、生活輔導教育、學生之人身安全維護、提供夜間及假日住宿與照顧服務等,與本校共同檢討並建置完善之安置環境。 參、工作時間: 一、每週工作40小時,時間為週一16:00至週五08:00及週日晚上學生收假時間19:00至週一08:00,排班值班方式依本校住宿生輔導員值班原則實施。 二、因應學生管理需要,校方得調整上班時間及假日輪班。 肆、僱用期間: ㄧ年一僱,為107年實際工作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良者本校得視情況予以續聘僱。本案職缺依教育部相關計劃及預算(經費)辦理,若此約僱計畫終止或預算(經費)無法支應,則雙方之契約自然終止。 伍、僱用報酬: 每月新臺幣34,916元。 陸、工作地點: 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50號)及學生教學活動場域。 柒、、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二、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相當之技能足以勝任者。 三、曾擔任學生管理事務相關工作或具宿舍輔導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及第二十八條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無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捌、報名日期 一、日期:107年4月18日(星期三)至4月24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上午12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點:本校學生事務處 電話04-26396160。 三、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50號。 四、方式:本人親自報名(得委託他人代理報名,但證件需備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並擇期通知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六、簡章及報名表可至本校學生事務處領取或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tc.edu.tw/ssjhs/最近消 息?authuser=0)、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自行上網下載,其內容不得變 更,請使用A4紙張列印。 玖、應繳交表格及證件: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 二、繳驗身分證、學經歷證件【所繳交證件一律繳驗正本,查驗完畢當場歸還,並請自影印各乙份 依序裝訂成冊留校備查】。 三、男性應徵者應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四、繳交最近二吋半身照片二張【粘貼報名表及甄選證】。 五、切結書(如附件2)。 六、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5)。 七、繳交自傳(500-600字,如附件7)。 八、應試人員所繳交之證件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於事後發現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並視情節追 究法律相關責任。 拾、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07年4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時開始。口試時間表於107年4月27日(星期五)下 午5時之前公告於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學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tc.edu.tw/ssjhs/ 最近消息?authuser=0)。 二、地點: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學2樓會議室。 三、攜帶物品: 身分證、准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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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 2018-04-23 04: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