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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本市各級學校各項生活津貼預算不足申請撥補經費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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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係「5L100400調整待遇及其他經費」預算不足申請撥補用;請各校自行下載使用並請依年度更改。
1、年度中如係因同仁申請「婚喪生育補助」致生活津貼預算不足情形,除可以退撫經費(5L100300)勻支外,亦可隨案函報本局申請撥補,請併附「本市各級學校生活津貼預算不足申請撥補經費明細表(婚喪生育補助用)」;另配合年度會計關帳作業,當年度不足額申請作業至11月底止。
2、本局於每年9月固定統一辦理「子女教育補助」不足額申請撥補經費調查暨核撥作業,毋須單獨函報本局辦理;原國立高中相關經費係由教育部編列預算,爰毋須向本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