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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教師法修法重點,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報導日期:2020-12-04
報導單位: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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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工作檢討及策進研討會,於今(4)日假臺中市明台高級中學政光科技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召開,300位校長齊聚一堂,研討教師法修法後對學校產生的影響及強化各校校長對於性平案件處理流程之知能。
本次研討會由教育局葉俊傑副局長主持開幕儀式,並向與會人員宣示凝聚各界力量,整合各層級資源,傳承經驗,共同攜手營造有德、有品、有禮的優質校園,達到校校皆友善、處處皆溫馨的目標。
葉副局長俊傑表示,教師法及其相關配套子法分別自今(109)年6月30日及6月28日施行,當屬近期對教育現場影響最大之法規修正,本局業分別於109年8月18日、19日辦理本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知能初階研習,協助本市教師了解校園偶發事件之相關法規,並規劃於110年度持續辦理進階及高階研習。
本次研習內容特別邀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羅副教授兼系主任明華,就教師法修法後對學校造成的影響及學校在處理校園事件時,所應注意之事項及務必遵守之調查行政程序進行專業說明,期望提升本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校園事件之知能。學校校長身為教育現場之領導者,除應對教師法有深刻的了解外,更應領導學校建立「多元尊重」及「包容欣賞」的友善校園,讓孩子從中學習並建立尊重自己與他人的價值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強調,透過這次研討會講師詳細的講解和說明、經驗實務分享和交流,可以讓未來處理相關事務上有更多精進作為,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也特別感謝這次承辦學校光榮國中黃貴連校長及明台高中林垂益校長所率領的行政團隊的精心策劃下,讓研習活動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