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公布校園防疫管理指引 與學校攜手一起為開學做好準備
因應9月1日開學即將到來,臺中市政府教育局(20)日公布「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要求各校於開學前完成各項整備工作;另為將疫情阻絕於校外,確保每位進到學校的教職員工生都能健康安全無虞,要求開學後學校應落實上下午體溫量測、全程戴口罩、校園環境勤消毒、維持社交距離與用餐使用隔板等防疫措施,以讓校園親師生安心。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後續亦將依中央及市府相關規範滾動修正,相關內容摘述如下:
一、 開學前整備工作
(一)開學前務必召開防疫小組會議,研議校(園)內防疫措施,加強物資盤點,包含用餐隔板、酒精、、口罩、額(耳)溫槍等等,確保存量無虞;另額(耳)溫槍及紅外線熱感應儀應預先完成校正。
(二)於開學前加強校園內環境消毒工作,包含教室、各學習場域(含游泳池)、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消毒及空間清消管理。
二、 服務及入校條件
(一)學校教職員工及工作人員,應符合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之服務及入校條件;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於醫療機構所做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 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7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為原則。學校教職員工抗原快篩或PCR 檢測費用由學校支應。
(二)開學後,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園),經學校認定有入校必要者除外。
三、 個人衛生防疫措施
(一)到校後,學校應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
(二)全校(園)師生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四、 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一)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二)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應加強清消管理,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五、 教學活動防疫措施
(一)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
(二)室內外體育課程,均應配戴口罩,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游泳課暫緩進行,視疫情滾動修正。
(三)實習實作與實驗應採固定分組,學生練習時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澈底消毒。
六、 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如開學典禮、週會或迎新活動及學校日等,仍應採線上方式辦理為原則。
六、 餐飲防疫
(一)應加強清潔消毒飲水機,並加註標示僅供裝水用不得以口就飲。
(二)廚務人員應加強手部清潔、落實量測體溫及環境清潔消毒工作,並佩戴個人專用及完整之防護具(包括帽子、口罩等)。
(三) 班級應固定人員執行配膳作業,配膳前落實正確手部清潔、量測體溫、戴口罩等防護
(四) 用餐期間,應使用隔板入座或維持社交距離用餐,且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五) 合作社應落實空間容留人數管制(張貼公告可容留人數),開放性熱食倘無法加蓋、專人夾取則不得販售。
七、 停課規定及配套措施
(一)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已停課14天為原則。
(二)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14天為原則。
(三)各行政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行政區學校原則停課。
(四)班級或全校停課期間採取線上授課,停課不停學。
市府表示,9月1日臺中市各級學校師生們將返回校園、實體上課,為提供師生一個安全、安心的環境,除動員環保局及各區清潔隊協助各校進行公共區域清消作業外,教育局日前除已發放備用口罩及防疫酒精予學校,近日亦將核定防疫物資經費予各校,要求各校優先用於用餐隔板之採購,亦得用於口罩、酒精及快篩試劑等,全力協助學校為開學後師生返校做好準備。教育局亦要求各校依自我查檢表落實各項防疫措施自主檢核,教育局亦將不定期派員到校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