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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深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市府教育局擴大宣導說明會登場
報導日期:2025-09-03
報導單位: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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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宣導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確保公務員依法行政,並對新法充分認識,擴大保障揭發公部門不法行為的公益揭弊者勇氣與權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今(3)日舉辦「114年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宣導說明會」,邀請教育局暨所屬各機關學校200多位同仁參與以了解相關規定,知悉如何運用並勇於揭弊,除遵守規範保障公益揭弊者外,且讓正義之聲勇敢吹哨,實踐廉潔治理,落實「陽光政治,效能政府」的理念。
因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掌握新法施行推廣時效,市府教育局與衛生局、觀光旅遊局、水利局、運動局、農業局及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今天舉辦說明會,邀集市府各機關學校同仁的參與,凝聚市府同仁對揭弊者保護的共識,共同營造友善且支持揭弊者的行政環境,貫徹公平、正義的價值,作為每一位勇敢揭弊者的堅強夥伴。
本次會議主持人市府政風處專門委員廖家芯於開場表示,本活動為強化公務體系對揭弊者保護法的認識,透過法規之講解與案例分享,介紹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核心條文、適用範圍及保護機制,並重點詳述該法對於保障揭弊者安全、隱私以及免受報復等規定,深入分析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在實務運作中的重要性,並透過實際案例搭配,使參訓同仁清楚明瞭何謂揭弊者、受理揭弊單位的角色,二者間的權利、義務及相關的作業流程,同時強調公務員作為公共事務的守護者,在履行職責時,能積極協助揭發不法,守護廉潔政府的根基。
教育局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針對泛公部門揭弊者提供「3保1減」措施,涵蓋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期能導正過往內部知情者因擔心事後遭到報復或其他不利處分,而不敢勇於挺身揭發弊端的處境,打造「勇敢揭弊、安心有保障」的制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