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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了,穿塑身褲可10倍燃脂?廣告不實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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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在112年5月31日第1651次委員會議決議,民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遠富實業社於民視消費高手網站銷售「塑形美腿褲」商品,廣告宣稱「燃脂5倍提升」、「植物燃脂精粹,奈米級深層滲透十倍高效燃脂」,惟無相關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佐證,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民視公司及遠富實業社各新臺幣8萬元罰鍰。
依據公平會調查結果,民視公司及遠富實業社均無法就廣告所宣稱穿著該款商品後燃燒脂肪可達5倍、10倍提升之效果提出相關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且依據台灣肥胖醫學會表示,經查詢相關醫學期刊或研究論文,尚無科學文獻得佐證其效果。因此民視公司及遠富實業社所為上述廣告宣稱,足以引起一般或相關大眾對該商品之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指出,事業在廣告上宣稱特定的功能、效果並連結具體的時間、倍率等客觀陳述時應有所憑據或相關之佐證資料,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及正確性,以免廣告不實遭罰及影響消費者權益。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