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國小109學年度課後照顧班教師甄選簡章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課後照顧班教師甄選簡章
一. 依據:
1. 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修正條文。
2.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3. 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二. 收件截止日期:109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收件地點:臺中市霧峰區吉峰國民小學輔導處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349號 (請在報名資料信封註明參加課後照顧教師甄選)
電話:04-23300893分機840 傳真:04-23300895
四. 報名資格: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2. 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3. 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 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前項第五款所稱專業課程應符合教育部規劃「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課程」之相關學程。
五. 報名資料內容:
1. 報名表(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均可)
2. 報名表內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3. 退伍證(男性教師)
六. 甄選日期:109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2時。
七. 甄選地點:本校校史室。
八. 甄選方式:由本校成立甄選委員會,進行資料審查及面談,依成績訂定優先順序。
九. 甄選名額:
1. 正取:正取5名,依甄選成績列冊候用若干名。任教班級由甄選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之。
2. 備取:由甄選委員會視成績錄取。
十. 聘期:
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經公告後列冊候用,候用時間為109年8月30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若參加人數不足以開班時停止聘用。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十一.放榜:
109年7月15日(三)下午5時前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c.edu.tw/)公告錄取名單,請報考人自行上網查看,不另行通知。
十二.備註:
1. 課後照顧外聘教師依市府規定需由學校為其投保勞、健保,並自行負擔自負額部份。
2.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