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09年5月5日僑教學字第10900843722號函辦理。 二、韓國漢城華僑中學徵聘初、高中國文(可兼地理科)、歷史及化學教師各1名,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訊息。 三、有意應徵者請備妥個人履歷、教學計畫書、學歷及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逕予該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