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4月20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32739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資料概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葛美玲老師經兩校協議,由潭子國中與四張犁國中各自聘任。 三、旨揭資料如有疏漏或相關問題請聯絡國中教育科楊世裕老師,電話22289111轉5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