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經濟發展局109年5月7日中市經公字第1090020896號函辦理。 二、檢附「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用戶之水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作業須知」公告影本(含附件)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