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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函轉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非於市政大樓上班)同仁至本府臺灣大道及陽明市政大樓洽公請使用防疫追蹤溯源實名登記APP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0-05-11 ~ 2020-06-07
公告單位:秘書室 廖文憶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890
一、依本府109年4月21日府授秘廳字第1090093789號函辦理。
二、本局前於109年4月22日以中市教秘字第1090033268號函轉學校,有關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非於市政大樓上班)同仁至本府臺灣大道及陽明市政大樓洽公請使用防疫追蹤溯源實名登記APP在案。
三、本府109年3月13日發布「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規範」,為便利並落實實名登記,本府首創實名登記APP並自 109年4月7日正式實施。為加強追蹤溯源,洽公前請事先使用實名登記APP取得個人專屬QR Code,方便快速進入本府。後續至各機關洽公時亦可以個人專屬QR Code進行掃 描,免去多次實名登記之手續。
四、爰請各校督責所屬人員配合前開防疫措施,以落實本府防疫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