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亞洲大學辦理教育部「109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班」幼教師資18學分班招生資訊,請各校(園)轉知所屬符合報名資格之教保員報名參加。
一、依據亞洲大學109年5月6日亞洲產學字第1090005079號函辦理。
二、亞洲大學承辦教育部109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班,主要招生對象、報名日期及報名資料如下:
(一)報名日期:自109年5月20日至109年6月10日止。
(二)現場報名時間:109年6月6日至109年6月7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現場報名地點:亞洲大學管理大樓五樓M521教室。
三、報名對象:
(一)工作資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師資培育法第24條所定已於立案之幼兒園工作並繼續任職者,應符合下列資格:
(1)中華民國104年1月31日以前已在政府立案之幼兒園實際從事教學及保育工作,並繼續任職者。
(2)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具備足資證明文件者。
2、依教保條例第9條第1項所定現職之園長、教保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於幼兒園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工作累計滿三年。
(2)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具備足資證明文件。
(二)學歷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大學相關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畢業學歷。
2、具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相關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畢業學歷,取得大學學籍,並於大學已修畢32普通課程學分。
(三) 除上述工作資歷及學歷資格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以前入學,於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之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以後入學,於符合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二條或107年4月2日修正發布後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認可辦法第三條規定經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之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輔系或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教保相關系科)畢業,且修畢教保專業課程。
四、開課班別:霧峰區亞洲大學(41354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五、學員權益:修畢18學分即發給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即具備報考幼兒園教師檢定之資格。
六、相關課程資訊,請參閱亞洲大學產學營運處—推廣教育業務網頁最新公告(http://b-edu.asia.edu.tw)。
七、課程詢問,請電洽:(04)2332-3456分機6251及分機6259。
八、檢附109學年度幼教專班招生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