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社會局辦理「109年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申請簡章」1份。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9年5月6日中市社團字第1090053558號函辦理。
二、為彰顯志願服務奉獻無私的精神,鼓勵長期付出的志工夥伴,訂於本(109)年11月6日(星期五)辦理志願服務表揚活動,表揚並感謝志工隊的付出,更藉此號召其他民眾投入志工行列。
三、表揚對象:臺中市政府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暨所轄依法備案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四、申請條件:
(一)依法備案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二)志工團隊於108年12月31日前成立滿3年以上,且團隊至少應有團(隊)員20人以上。
五、推薦方式:
(一)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轄志工團隊需先經機關初審,依各機關所轄志工團隊數,未達50隊者至多推薦1隊參選,50隊以上未達100隊者至多推薦2隊參選;100隊以上者每增加100隊可再多推薦1隊績優志願服務團隊參選。
(二)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可推薦隊數上限,彙整初審結果排序推薦送件,以提供複審委員參考。
六、申請應備文件及送件說明:
(一)應備文件:需檢附服務績效書面報告1式5份及電子檔一份,內容如下:
1、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資料表;
2、團隊服務照片6張;
3、依評選項目研提志願服務團隊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服務績效之佐證資料;
4、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二)送件說明:
1、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前以親送或郵寄(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2、電子檔請傳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郭先生電子信箱f3a05@taichung.gov.tw。
七、本案聯絡窗口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郭先生,電話:2228-9111分機5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