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5月13日府授農動藥字第1090109702號函辦理。 二、倘學校有校犬請於開學前或預防注射屆滿一年前,完成年度校園犬貓之狂犬病疫苗補強注射,以落實109年全國校園犬貓之狂犬病疫苗注射。 三、有關狂犬病疫苗施打問題,請逕洽本市動物保謢防疫處,聯絡人:車醫師,電話:04-23869425分機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