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為憑。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書選購規約辦理。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單位請於109年5月29日(五)16:00前洽本校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樣書將由學校逕行處理。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