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受理申請本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校長遴選第一階段現職校長轉任
一、本次受理申請遴選學校如下:新社區東興國小、新社區協成國小、大肚區大忠國小、清水區大秀國小、東勢區新成國小、西區忠信國小、北屯區東光國小、太平區建平國小 、大里區健民國小 。
二、本次受理有參加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之第一任任期屆滿未申請連任、第二任任期屆滿、第二任任期過半之現職校長、前學年度第二學期回任教師之曾任校長者申請,凡符合資格欲參加遴選之人員,請於109年5月25日(星期一)起至5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親送申請資料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洪希勇,逾時恕不受理。
三、申請時應繳交資料說明如下:
(一)志願表(2份,如附件1)(請親筆簽名並蓋章,志願表請審慎評估選填,經本局受理後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轉任申請第一志願數得填列1所學校或2所學校,且選填志願數為2至5個。
(二)個人履歷自傳、辦學理念及學校經營方案之報告(個人簡介封面如附件2)(送件時請繳交15份,以A4直式橫書,不須膠裝,請簡單裝訂,5張10頁為上限,請勿超過,另請多準備2份逕行轉交各志願學校之浮動代表)。
(三)個人績效表(以1頁為限,請另EMAIL word 檔至horngsy@taichung.gov.tw)
四、本市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現職校長轉任)時間訂於6月13日(星期六),地點於本市西屯區大鵬國小,當日上午安排候選人報告,1人報告時間3分鐘,不須接受詢答,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得自由參加上午場次;於校長候選人全數報告完畢,接續進行遴選作業。請學校人事主管協助轉知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上午報告時段得自由參加,接續之遴選作業,請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事先預留時間出席與會,遴選順序表將另案公告。
五、有關各校辦學說明會時間將另案公告。
六、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遴選國民中小學校長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二項規定:「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但遴選學校之浮動教師代表或家長會代表無法親自出席時,得以書面表示意見。」爰倘浮動代表無法出席6月13日會議,請填寫書面意見(如附件3)並於6月9日(星期二)下班前密件寄達本科國小教育科洪希勇收,倘無法於時限內寄達,請人事主任親送至本科。
七、檢附志願表、個人履歷自傳封面範本、浮動代表無法出席之書面意見、個人績效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