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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市(區)立幼兒園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請尚未取得資格之幼兒園於5月22日(五)前報名完竣。
公告日期:2020-05-15 ~ 2020-05-31
公告單位:幼教科 王榕鴻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464
一、自106年起職業安全衛生法擴大適用範圍,由原本校園實驗(習)場所等屬第二類事業單位,擴大至各級學校均納為第三類事業單位(具低度風險者),全園教職員工均適用職安法。
二、爰此,本局為協助尚未取得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之各級學校取得資格,以符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規劃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檢附本局先前調查尚未取得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之幼兒園名單,請各園依據課程資訊至以下教育訓練場次報名:
1.丙種第1場(限制報名人數60人):請至以下網址報名:https://reurl.cc/Wd0MMO
2.乙種第1場(限制報名人數60人):請至以下網址報名:https://reurl.cc/lVz446
三、前揭2場教育訓練請本市(區)立幼兒園自即日起開始報名至5/22日截止。為避免與各級學校報名人數過於集中某場次,請統一報名丙種第1場次及乙種第1場次,若本次未報名或未取得資格,日後各園應自費依循相關管道派員受訓取得資格,以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範。
四、惠請各園核予參與本案教育訓練人員公(差)假登記暨課務排代。
五、檢附課程說明及注意事項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