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立人國民中學109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一、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資格者,且具備文書處理能力,及能勝任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
2.男女均可,惟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
3.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具應對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性侵害犯罪事實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9.嗜酒及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工作時間:
(一)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週以40小時計,如需配合學校作息及需求,適時調整時, 依《勞動基準法》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每週有2日之休息,其中星期日為例假日,星期六為休息日。如因特殊情況,得隨時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之。
(三)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別休假依勞基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工作內容:
(一)處理課務(需使用電腦系統、熟悉Excel函數):
1.調代課事宜。
2.鐘點結算。
(二)考試業務(定期評量、補行評量、新生入學測驗):
1.出題通知。
2.收卷、審題表整理、交印製人員。
3.考試日程公告。
4.定期評量缺考之補考事宜。
5.試題分析及試題上傳檢查。
(三)協助作業檢查。
(四)協助學期行事曆簡曆製作。
(五)預備各學期及假期之教室日誌。
(六)課發會會議記錄。
五、工作待遇:每月薪資新臺幣23,800元,並依據臺中市政府最新規定辦理。
六、僱用期間:
(一)經甄選正取錄取人員,任職生效日起3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表現優異者,首次簽約自試用期滿次日起至年底,自民國110年度起一年一約。續僱與否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但續僱人員,不得超過65歲。試用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內辭僱者終止僱用。
(二)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七、解僱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僱。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或性平犯罪相關行為,校方得予解僱。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僱。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僱。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2日以上,校方得予解僱。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校方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6條預告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
(八)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八、報名:(免報名費)
(一)簡章及報名表:
1.請直接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甄選介聘訊息、本校網站 http://www.ljjh.tc.edu.tw/)下載相關表件。
2.或至本校總務處領取報名相關表件。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5月25日(星期一)17:00止(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
(三)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電話︰04-22963999#733、地址: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四)報名手續:檢具下列證件正本(驗畢歸還)及影本一份,以 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親送本校總務處(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簽章,並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切結書。
5.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7.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委託書(親自報名免附)
8.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九、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甄選:書面審查。
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進入第二階段甄選,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第二階段甄選:面試及電腦文書資料處理實作測驗。
依面試(60%)、電腦文書資料處理實作測驗(40%)成績總合排列錄取1名,備取若干名(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 本校亦得予從缺。
十、第二階段甄選時間和地點:請攜帶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正本以備查驗。
(一)日期:109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時報到,1時15分起開始甄選。面試時間約5~10分鐘。實作測驗約30分鐘。
(二)地點:面試於本校1樓簡報室。
十一、錄取及報到:
(一)放榜: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09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及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依成績排列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二)報到:錄取人員由本校總務處通知,公告後於109年6月9日親自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依正式公告為準)。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應於到職2週內繳交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 正本1份。
十二、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