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9年5月18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1148051號函辦理。 二、依據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14條規定辦理。 三、請本府秘書處將旨揭發布令及規定刊登本府公報,並張貼本府公告欄;另請本府法制局協助建置於本府法規資料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