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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08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法核結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6-10 ~ 2020-07-31
公告單位:小教科 向勇湘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596
一、本局108年11月29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111317號函、108年12月11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114314號函及109年5月20日中市教小字第1090042470號函諒達。
二、本案國小部分業由本市南陽國小(山區)、北屯區陳平國小(中區)、大里區大元國小(屯區)及大甲區德化國小(海區)4所分區協辦學校撥付各校經費;另國中部分委由本局國中教育科直接撥付各校經費,倘各校仍有賸餘款,請於109年7月24日(星期五)前依下列方式辦理繳回:
(一)108學年度第1學期若有賸餘款,請以「收入繳款書」繳回本局4YY雜項收入。
(二)108學年度第2學期若有賸餘款,請以「支出收回書」繳回本局,填報資料如下:
A.國中:
1.臺銀:付款憑單-A02494、年月-109/06、金額-1,566,774元。
2.非臺銀:付款憑單-A02495、年月-109/06、金額-1,688,517元。
B.國小:
1.臺銀:付款憑單-A02481、年月-109/06、金額-3,089,877元。
2.非臺銀:付款憑單-A02482、年月-109/06、金額-1,244,9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