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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本市代表隊交通車體溫檢測表,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6-18 ~ 2020-07-23
公告單位:體健科 吳雅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754
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17日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本市代表隊行前會議決議辦理。
二、交通車注意事項如下:
1、本市交通接駁車依各校填報之需求,載運選手後直達屏東縣指定場地(住宿地點或比賽場地),請參閱行前會議發放之交通車派車單據。
2、請各校老師協助注意行車安全,第一站上車之學校老師請協助車輛驗收事宜。
3、接駁車出車前,皆會事先進行車內消毒,交通車司機全程配戴口罩。
4、請帶隊師長自備額/耳溫槍及酒精消毒液,乘車人員於乘車前量測體溫(去回程均要),並填報體溫檢測表,交由該車司機收存繳回備查。
5、另請乘車人員全程戴帶口罩、手部酒精消毒。
6、請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賽前有發燒(額溫≧37.5℃、耳溫≧38℃)、 急性呼吸道感染症或腹瀉等相關症狀者,應主動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