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普通班: (一)一般教師 1.實缺5名(長期代理) 2.聘期: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聘期為準。 3.需擔任低年級導師(1位)、高年級導師(4位)。 (二)體育專長 1.3名(預估)(外加代理) 2.聘期: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聘期為準。 3.需擔任體育科教學及擔任田徑或球類指導教練。 3.具體育專長者優先錄取。 (餘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