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徵聘教育部補助「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計畫」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公告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徵聘教育部補助「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計畫」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徵才機關: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應徵職稱與錄取名額:約用人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性別不拘,男須役畢)。於
正取因故無法報到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期間二個月。
四、約用期間:自本(109)年7月6日起至12月31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
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主要工作地點為葫蘆墩國小(420 台中市豐原區葫蘆墩一街 250 號 ),偶有跨
校協辦研習或到校服務需求須外出。
六、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或以上)畢業者。
(二)專長能力:
熟悉基礎文書處理、研習活動與課程規劃聯繫安排能力。
手機、平板、筆電等載具教學或應用能力。。
因工作涉及支援到校服務故需具有交通工具(機車或汽車)與駕照。
教育科系或具有資訊科技教學推動工作經驗為佳。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必須戶籍滿十年)。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規定。
七、工作項目:
(一)協助執行計畫之相關工作,如電話諮詢、到校服務、撰寫計畫、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相關業務。
(二)其他與本計畫相關之各類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八、每月薪資新臺幣34,916元,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九、報名方式:
檢具下列證件資料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民國109年7月2日前親送或委託他人(請填具委託書)至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420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一街250號、聯絡電話25205136#751。)
1、報名表1份。(請貼最近1年2吋脫帽半身相片)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5、工作經驗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十、甄選方式:
1.資料審查:依報名先後順序列冊,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報名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2.面試:資格符合者於7月3日(五)上午9時面試(請提前30分至人事室報到)。
十一、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除個別通知外,並於109年7月3日1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hld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十二、其他事項
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