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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08學年度本市所屬各公立幼兒園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改制增置人力經費」核結案,請各校於109年8月15日前檢送支出明細表報局憑辦,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7-01 ~ 2020-08-31
公告單位:幼教科 張琬婷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99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09年4月2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090045596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協助本市公立幼兒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配置教保員、廚工及護理人員等,補助各校108學年度相關人力之人事費,本局並以108年10月30日中市教幼字第1080101412號函及109年6月8日中市教幼字第1090049063號函核定補助各校在案。
三、為利本局向國教署辦理經費核結,請各校於109年8月15日前檢送支出明細表逐級核章正本(範例如附件),至本局幼兒教育科張琬婷。
四、增置人力補助經費填報注意事項:
(一)核定概算數:請填具經費核定表列之國教署核定計畫總金額,含109年調整補助比例追加金額(即核定表A欄+B欄)。
(二)實際支出金額:請依108學年度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核定表內貴校進用教保員、廚工及護理人員之人事費實際支出金額填列。
(三)人事費應包含渠等人員(含代理人員)薪資、勞保、勞退、墊償基金、健保(雇主負擔部分)及年終獎金(四捨五入至整數)。
五、各校補助經費倘有剩餘款,請開立教字支出收回書辦理繳回,支出收回書相關資訊如下:
(一)臺銀帳戶:付款日期為109年6月10日;付款憑單編號為A02586;付款金額31,524,438元
(二)非臺銀帳戶:付款日期為109年6月10日;付款憑單編號為A02587;付款金額26,954,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