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明德高級中學附設雙語小學109學年度教師甄選公告
明德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明德高級中學附設雙語小學109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科別:正取國小中年級導師。
註:各科教師須兼任組長或兼辦行政業務。
參、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肆、報名資格:持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無教師法第14條規定不得聘任之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伍、報名方式:
一、應備資料:
(一)報名表及自傳(請依附件一格式填寫)。
(二)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大學以上歷年成績單影本。
(四)國小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五)切結書(附件二)。
(六)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男性教師需準備)。
(七)相關證照影本(如:英檢、教練證、技術士……等)。
(八)其他:相關教學及行政經歷證明、研習證書、競賽獎狀、敘獎令或其他特殊經歷持有證明者。
二、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列印,依序排列後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夾起,勿裝訂。於109年7月21日(星期二)前寄達以下地址收件:「40249臺中市南區明德街84號明德中學 人事室收」
三、另將「報名表及自傳(請依附件一格式填寫)」電子檔傳至:resume@mdhs.tc.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小部教師及姓名。
陸、甄選方式:
一、初審: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於109年7月23日(星期四)前以e-mail通知參加複試,並告知複試日期、內容及範圍(報名表中e-mail欄位請務必填寫正確)。
二、複試(含筆試、試教、口試):1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日期、時間以實際e-mail通知為準),內容及範圍另行通知。
柒、甄選總成績造具名冊,提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擇優錄取聘任。
捌、錄取人員及報到事宜另個別通知,起聘日期為109年08月01日。
玖、錄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人員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報到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依學歷敘薪。
壹拾、師資培訓與開學準備時間:109.8.01~10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