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12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49967號函(正本諒達)續辦。 二、旨揭會議原訂於109年8月24日及8月25日辦理,經第一次籌備會議決議後修正為109年8月26日(星期三)及109年8月27日(星期四)辦理。 三、爰請貴校賡續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