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助理1名: 正取人員:001陳○○ 備取人員:002沈○○ 二、上列正取人員應於109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點前備妥學經歷等證明並持身分證正本至本校總務處報到,未報到者,即視同棄權,當事人不得異議。備取人員期限至109年10月8日止(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