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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本市108學年度第2學期心評人員施測費及複審心評人員鑑定審查費請領作業,請尚未繳交「108年學年度第2學期施測費請領作業」支出明細表及領據之學校,務必於109年7月22日(星期三)下班前寄(送)達至沙鹿區竹林國小,俾利辦理後續匯款相關事宜,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7-16 ~ 2020-07-24
公告單位:特教科 蕭旻玲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795
一、本局109年7月1日中市教特字第1090055903號函諒達。
二、旨揭費用請領工作業以前開函文請各校依規辦理,惟部分學校尚未繳交相關資料。為利辦理施測費請領作業,請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務必於109年7月22日(星期三)前,將領據(正本)及支出明細表(正本)等2項紙本資料寄(送)達沙鹿區竹林國小資料組收(地址: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821號)。
三、另有關施測費與鑑定費之「領據」其「繳款人」部分,請敘寫「臺中市沙鹿區竹林國民小學」,並請學校將保管金專戶戶名、行庫名稱、代碼及帳號註明清楚,餘請依前開函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