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閱附件資料,若預申請複查成績,應於明日上午8時至11時,持准考證及身分證親自送達申請書(格式如成績複查申請書)向本校教務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複查內容僅限加總計算是否有誤,不得要求重新評閱及提供評審委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