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臺中市立惠文高級中學代理教師甄選第1次招考錄取名單及續辦第2次招考公告
一、第1次招考錄取名單(依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一)高中部:
1.英文科:正取1名:林○倩, 備取3名: 1.陳○璇、2.江○儒、3.羅○勻。
2.數學科:正取1名:何○瑜, 備取3名: 1.劉○軒、2.余○瑩、3.黃○順。
3.公民與社會科:正取1名:沈○瑩, 備取3名: 1.黃○郁、2.范○翔、3.林○雯。
4.第二外語(西班牙語)科:正取1名:陳○瑋。
5.第二外語(德語)科:從缺。
(二)國中部:
1.國文科:正取1名:陳○珊, 備取3名: 1.彭○如、2.黃○岑、3.蘇○涵。
2.英語科:正取2名:1.江○儒、2.陳○榮, 備取4名:1.鍾○蓉、2.王○涵、3.林○瑤、4.陳○增。
3.生物科:正取1名:王○雯, 備取3名: 1.陳○妘、2.林○筠、3.董○安。
4.地理科:正取1名:王○揚, 備取3名: 1.柯○妏、2.陳○靜、3.賴○瑞。
5.專任輔導教師:正取1名:呂○芸, 備取3名: 1.林○甫、2.李○諺、3.鄭○云。
6.表演藝術科:正取1名:薛○鑫。
※教評會審查時間:請錄取人員於109年7月30日上午11時20分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影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續辦第2次招考:
(一)甄選名額:
高中部:第二外語(德語)科1名。
(二)報名日期:
第2次招考:109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地點:人事室。
(三)甄選日期:
第2次招考:109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 時起。(請於中午12時30分前至3樓會議室報到)。
(四)其餘請詳閱原公告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