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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9學年度本市國小公費生分發(個案分發)事宜,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7-28 ~ 2020-07-31
公告單位:小教科 張家瑜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285
一、本局訂於109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市府陽明大樓4樓開標室辦理109學年度國小公費生分發作業(個案分發)。
二、本市109學年度國小公費生分發學校計有和平區博愛國小、東勢區石角國小、大甲區德化國小、新社區福民國小、大安區永安國小、東勢區新成國小、外埔區馬鳴國小、大甲區西岐國小(2名)、新社區東興國小、和平區白冷國小、和平區平等國小、和平區中坑國小、和平區梨山國中小。
三、本局依各校所提師資需求分發公費生,倘學校師資需求有2名以上公費生可供分發,則由公費生依其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爰依下列說明辦理分發:
(一)和平區博愛國小、東勢區石角國小、大甲區德化國小(英語專長教師):李○穗、林○妤、曾○晴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二)新社區福民國小、大安區永安國小(自然專長教師):陳○双、王○程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三)東勢區新成國小、外埔區馬鳴國小(體育專長教師):林○慶、周○吟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四)新社區東興國小、和平區白冷國小、和平區平等國小、大甲區西岐國小(數學專長教師):陳○曄、廖○廷、李○蓁、黃○雯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五) 和平區中坑國小、和平區梨山國中小(音樂專長教師):李○婷、洪○玲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六) 大甲區西岐國小(美術專長教師):林○慈。
四、如公費生因特殊事項無法親自前來分發,由委託人持委託書及相關資料參與分發作業。
五、請甫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公費生,持資格考試及格證明(成績單)參加公費生分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