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組織:成立「109學年度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代理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類科及名額:綜合職能科(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代理教師(1名)(實缺)。 四、其餘詳見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