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7月29日府授民戶字第1090182747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擴大宣傳旨揭網站,以利各界與新住民及其家人獲取政府各類資訊,提供電子DM2款(如附件),惠請於網站或辦理相關活動時宣傳,俾擴大網站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