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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兒童遊戲場檢驗報告範本」1份(如附件),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8-05 ~ 2020-09-05
公告單位:幼教科 施裕勝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931
一、依本府社會局109年7月28日中市社少字第1090085189號函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9年7月21日社家幼字第1090600772號函辦理。
二、兒童遊戲場檢具合格之檢驗報告送主管機關備查時,應依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7點第1項第5款規定「由取得我國簽署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LAC)相互承認協議(MRA)認證機構核發CNS 17020或ISO/IEC 17020認證證書之檢驗機構,所開立具有認證標誌之合格檢驗報告。」意即,兒童遊戲場應檢具有「TAF認證標誌」之合格檢驗報告,提供地方政府進行備查文件審查。
三、旨揭資料(如附件)請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https://www.sfaa.gov.tw)主題專區/兒少福利/兒少安全專區/行政規則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