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誠徵「臺中市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臨時人員
109年度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誠徵
「臺中市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臨時人員第一次甄選公告
一、 依據:109年5月6日臺中市政府中市教終字第10900373221號函。
二、 報名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2. 具有國民中學(含)以上學歷或識字、能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並具備應對能力。
3. 擁有高度的熱忱,具有愛心、耐心和關心等特質。
4. 熟悉新住民關懷輔導及辦理或參與相關活動,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具有網路使用能力者尤佳。
(二)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三、 報名:(免報名費)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可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c.edu.tw/或本校公告http://www.dpps.tc.edu.tw/或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http://163.17.220.10/dyna/webs/index.php?account=torch直接下載報名相關表件。
(二)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8月13日中午12時止,逾時不再受理。
(三) 報名地點: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213號 東平國小輔導室。(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213號);聯絡人及電話:輔導室陳主任(04)22767834轉740。
(四) 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辦理。
(五) 報名手續:報名時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並由校方人員核驗後當場發還(請自備證件影本留存本校)
1. 繳交報名表(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均可)。
2. 學經歷證件影本。
3. 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4. 其他相關證書及個人檔案資料或履歷表。
(六) 甄選方式:意者請將履歷及報名各相關資料送到本校,經本校審查並面試後,依相關法規聘用及儲備候用之。
(七) 甄選時間及地點:109年8月13日(星期四) 13:20-13:50分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並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於14時00分起隨即開始面試,地點於本校諮商室。
四、 工作內容:
(一) 協助本校輔導室辦理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等各項工作。
(二) 協助本校輔導室指派協助之各項事務。
(三) 其他與本校輔導相關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 工作時間與待遇:
(一) 享有勞退基金及勞、健保。
(二) 薪資於臺中市政府匯入本校後依簽約核結期程發放,遇假日順延,經費來源不足時即無條件解聘。
(三) 本校不提供膳食及住宿。
(四) 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五) 採時薪支給,每小時158元,聘期從109年8月~110年1月,經費(約350小時)用磬為止。
(六) 受聘期間,聘用單位(東平國小輔導室)可依工作實際需求,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受聘人須完全配合,不得有異議。
六、 工作要求:
(一) 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並配合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業務推展執行,彈性增加或調整上班時間工作。
(二) 盡心盡力完成交付辦理之工作,不恣意推託延宕,遇困難主動溝通。
(三) 未經輔導主任核准,不得私自以本校之名義,聯繫或傳達本校校務推行事宜。
(四) 工作中確實注意安全,愛惜公物,不得任意拋棄或損壞。
(五) 同事相處分工合作,和諧友善,不可吵鬧滋事,破壞團結影響工作。
(六) 誠心接受輔導室人員之指導和指派工作。
七、 解雇條件:
(一) 契約期間,約聘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 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 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五) 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前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形式金錢之請求。
八、 錄取聘用:
(一) 放榜:
1. 甄選結果於民國109年8月13日(四)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c.edu.tw/或本校公告http://www.dpps.t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1,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依成績排列正取一至二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2. 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3. 報到:錄取者應於民國108年8月14日(五)上午10時前,到東平國小辦理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九、 附則:
(一) 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二) 經甄選錄取,須配合學校行政需求與安排。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臨時人員聘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三) 專案管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半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十、 如遇颱風天等天然災害,經臺中市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則延後辦理,確定時間另行於本校網站校務佈告欄公告。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109年度辦理
「臺中市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臨時人員報名表
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O) (H) 手機:
E-mail: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最高學歷
畢業學校/科系 年畢業於 學校 科系
是否領有專業證照 □是 證照號碼: 年 字第 號
□否
目前工作單位/職稱 ( )無
自我簡介
及
工作經驗 書面資格自評 請勾選
1. ( )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2. ( )具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歷或識字、能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並具備應對能力。
3. ( )擁有高度的熱忱,具有愛心、耐心和關心等特質。
4. ( )熟悉新住民關懷輔導及辦理或參與相關活動,或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具有網路使用能力者尤佳。
自我簡介及工作經驗:
※請另外附上學經歷證件影本,提交履歷表者請自備格式。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為應徵臺中市109年度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臺中市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臨時人員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109年 8 月 日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臺中市109年度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臺中市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臨時人員甄選,如有下列事項發生時,本人同意無條件放棄錄取資格。
一、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至本校輔導室報到,辦理應聘手續者。
二、資料有不實等情事者。
三、經發現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情事者。
此 致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通訊處: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日
委託書
本人因故無法親自報名貴校辦理之臺中市109年度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臺中市屯區新住民學習中心」臨時人員甄選,今委託 先生(小姐)代理報名
此致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受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109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