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第1次招考結果及續辦第2次招考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第1次招考甄選結果榜示:
國中部
國文科(實缺):正取:林晏如、林玥辰、黃偉杰。備取1:蘇微涵;備取2:黃千容;備取3:賴芷妃;備取4:陳偉玲;備取5:楊境庭;備取6:王美玲。
數學科(實缺):正取:林建銘、張雅淳。備取1:陳東輝;備取2:胡晉森;備取3:陳怡瑄;備取4:翁偲淳。
生物(實缺):正取:沈俊成。
身心障礙科(實缺):從缺(無人報名)
資訊科技科(病假及延長病假缺):從缺(無人報名)
二、本次甄選係依各錄取人員之甄選成績予以排序,錄取分數均達80分以上。
三、正取人員:
(一)報到日期:109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
(二)報到地點: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 1F人事室(需親自辦理報到,不得委託)。
(三)報到攜帶證件正本: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中國信託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如無則請於109年8月21日前繳交)、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經歷證明(國中部代理教師請檢附108學年度公私立學校或109年度政府機關離職或服務證明書;高中部代理教師請參閱附件可提敘之職前年資備欄位備妥公私立學校或政府機關歷年敘薪通知書或派令、歷年聘書或聘(僱)用通知書、歷年考核通知書(無則免附)、歷年離職或服務證明書、實習教師證書、折抵教育實習證明等)。並於開學後一星期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及相關證明文件),逾期未辦理報到,視同自願棄權,撤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
以候補本次正取人員逾期未辦理報到者,或經甄選榜示後發現有不符本次簡章第五點所列基本條件、資格條件者,或第十四點應撤銷其錄取資格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如獲遞補將由本校另行通知,未通知前請勿需來電詢問,未獲遞補之備取人員並得保留其當次候用代理教師資格,候用期限至110年1月31日止。
五、續辦理第2次招考
1.科別及名額:
(1)國中部身心障礙科 (實缺):1名。
(2)國中部資訊科技科(病假及延長病假缺) :1名。
2.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報名日期為109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1時。
4.報名地點:本校1F人事室。
5.甄試(口試、試教)報到時間:109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時至3樓教務處報到。
6.甄選 (口試、試教) 日期:109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
8.放榜日期:109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8時前。
9.其餘事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