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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學校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2020-08-20 ~ 2020-10-15
公告單位:國中科 賴雅雯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735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4日臺教秘(五)字第1090112602號函暨本局中市教中字第1090067305號函辦理。
二、本案作業受理申請期間自本(109)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止,網站登錄將於109年10月15日晚上12時關閉,至書面收件日期於109年10月22日截止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貴校確實掌握時效,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各校執行學產基金實施計畫正確率已達95%以上,109學年度暫不舉行說明會及承辦人員敘獎事宜。
四、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學產基金申請注意事項」各乙份供參。
五、倘對本案申請時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承辦中心學校育英國中,聯絡電話:04-22115313分機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