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教育大學附小徵聘游泳教練簡章
公告:徵聘游泳教練簡章
一、報名資格:
(一)身心健全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具有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核發之C級或丙級游泳教練證以上或其他具游泳專業之合格體育老師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合格人員。
(三)具有行政院體育署認證之合格游泳教練證。
(四)具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學校專任游泳教練證書。
(五)具備上述二、三、四任一項即可,體育學(運動相關)科系畢業、教育學程及具備救生員證,優先錄取。
二、錄取名額:游泳教練1名,備取若干名。
三、公告時間:109年8月17日(星期一)〜8月24日(星期一)
四、報名方式: 109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親自現場報名,不受理委託。
五、報名地點:臺中市北區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小學教務處。
(地址:臺中市北區民權路220號。TEL: 04-2222-4269 *121)
六、報名手續:意者請備履歷表(如附件一)及相關證件正本,請自行影印留校存參。
七、面試時間:109年8月24日(星期一)13:20開始
八、面試地點:本校校長會議室
九、錄取公告:1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十、報名費:免費。
十一、錄取報到日期:一經錄取,須繳交一年內體檢報告合格(含胸部X光檢查無法定傳染病者),並視同完成報到手續。
十二、聘用期間:依機關需求彈性訂定。109學年度僱用期自109年 8月31日至110年1月20日;110年2月18日至110年6月30日止,配合本校教務處排課依實際上班日按授課節數計薪(每週20節)。
十三、薪資:游泳教練薪資以每節課320元(四十分鐘)乘以實際授課節數計算(勞保、勞退準備金及健保補充保費機關應負擔部分由學校另行支付,自付額部分由當事人自行負擔)(每週20節,整年月薪約11,000~29,000元)。
十四、依本校經費應許,且受聘教練年度表現經本校審核良好者,得續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