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09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並請各園於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班5時前填報演練績效統計表,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4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10024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規劃及教育部本(109)年7月8日召開「109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草案)」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一)實施時間:各公私立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
(二)實施重點:
1、各園將演練日期納入園內行事曆。
2、行政院規劃於本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Cell Broadcast Service, CBS)發送國家防災日模擬地震訊息至全國手機用戶,若已安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幼兒園,當日上午9時21分仍依該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辦理演練,不受CBS發送模擬地震訊息影響。
3、演練流程三階段請參考附件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以「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為演練實施重點,各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其他應變作為請參考附件2「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並請公告於各園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4、各園可結合在地化災害潛勢因素,於正式演練當天辦理複合式災害演練活動。
(三)實施步驟:
1、各園辦理計畫擬定及預演等前置準備階段:
(1)完成計畫擬定:本年8月25日前,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
(2)設施及器材整備:於本年9月1日前完成演練前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三、鼓勵各園於演練結束後,於本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上傳演練實況照片(請以園名為檔案名稱)以利經驗分享,擴大參與成效。
四、請各園依旨揭計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五、請各園於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至本局網站/公務作業/局務調查表/編號583-10371填報演練績效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