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特殊教育科辦事員職務代理人甄選結果:正取楊○宇、備取1洪○慈、備取2陳○如。 二、本局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報到事宜,倘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報到後3個月內離職者,將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