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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速件!請尚未領取第四批教育部防疫酒精(0.5公升塑膠瓶)及本市公私立幼兒園防疫人員口罩(未領取幼兒園詳如附件)之幼兒園於109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派員領取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逾期未領視同放棄,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8-26 ~ 2020-08-28
公告單位:幼教科 吳欣蕙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122
一、本局前於109年8月25日(星期二)假本市神岡區神岡國小發放幼兒園防疫物資(防疫酒精0.5公升及教育防疫人員口罩),惟尚有多園未前往領取。
二、請附件表列未領取園盡速派員於下列指定時間、地點領取防疫物資:
(一)時間:109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
(二)地點:神岡國小體育館(近中山路)
(三)發放物資內容:
1.教育部第4批防疫酒精(0.5公升塑膠瓶),每所學校(幼兒園)20瓶,請自行攜帶箱子或袋子前往領取。
2.教育防疫人員口罩。
三、倘因故不刻前往領取者,請委託學校(幼兒園)備妥委託書交由受委託學校(幼兒園)一併攜帶前往領取,以利辨識並避免誤發。領回物資後請依物資來源(教育部、台中市政府)分別造冊妥為管理使用。
四、請各園領取物資時詳記並告知現場服務人員貴園於清冊所列之編號,以利發放作業順暢。
五、未於上述時間內領取物資者或無意願領用者視同放棄,並請提交切結書至本局收存備查(可於109年8月28日「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說明會會場繳交)。
六、檢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0.5公升消毒酒精清冊、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教育防疫人員口罩清冊、委託書及切結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