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黃竹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1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8 月 25 日中市教特字第1090072689 號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普通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以達特殊教育實施之效。
三、報名資格:
(一) 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應僱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二) 此工作亟需有愛心、耐心特質,且會電腦網路輸入者(需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中輸入輔導紀錄),若有特教工作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四、報名日期:109 年 9月1日(星期二)上午 9:00-10:30(於黃竹國小大門口警衛室)
五、報名方式:
(一) 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相關表件請逕至本校網站(臺中市黃竹國小)或教育局學校公告下載。
(二) 繳交應徵資料(請用A4紙張,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1.報名表(如第3頁)
2.切結書、同意書(如附件)
3.國民身分證正本(另附一張影本)
4.畢業證書正本(另附一張影本)
5.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或相關學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復健治療、幼兒保育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驗),無則免附。
六、 報名地點:
臺中市太平區黃竹里竹村路 41 號,
電話:22715933 分機71 學務處 何翠華主任。
七、 甄選方式:意者請將履歷及報名各項相關資料送到本校,經本校書面審查後,依相關法規聘用及儲備候用之。
八、 錄取名額:正取二名,備取若干名。
九、 聘約:本校甄選正取人員,經提報特教推行委員會會議決議後,先行聘用,再送市府核備。
十、 聘用期間:自正式聘用之日至110年2月14日止(不含寒暑假)。
(註:如有不可抗力之突發狀況,得由學校與應聘者雙方同意下在不超過教育局核定金額下延長聘用期。)
其他:請參閱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