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梧棲區中正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簡章
臺中市梧棲區中正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中華民國104年07月22日修訂〉。
(二)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103年11月14日中市教小字第1030096184號函訂定〉。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四)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
二、甄選項目: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若干名,備取若干名,錄取人數依實際成班數為準。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各款之情事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歡迎具身心殘障手冊者報名。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2、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3、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四、報名方式:請備妥相關書面證件資料於即日起至109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親送或寄達本校輔導室(假日請送至警衛室)。所需書面證件資料:
(一)符合報名資格證件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影本。
(四)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五)簡歷表乙份。
(六)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七)相關佐證資料。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甄選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含資格、學歷、任教經歷、特殊表現、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技巧、經驗…),必要時得電話通知甄選人員安排當面訪談,本校將依資格、學經歷及面談結果優先順位列冊候用。
六、候(聘)用期間:
(一)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經公告後列冊候用。候用時間為公告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二)依課後照顧班實際開班聘用,聘用時間範圍為應聘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若參加人數不足以開班時停止聘用)。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三)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或通過,不得
離職。
七、核薪方式:以節計薪,一節320元,以實際授課節數核薪。(若招生不足額,則改採實收實支方式計薪)
八、聯絡方式:
(一)地址: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二段十五號。(中正國小輔導室收,信封面請註明:「課後照顧服務徵選」。)
(二)聯絡方式:請洽(04)26560844轉732賴組長。
九、錄取結果公告日期:109年9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公佈於教育局文件佈告欄及本校網路校務佈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