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工作,請有招收特殊教育幼兒之幼兒園(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本局109年9月8日中市教特字第1090077857號函(諒達)。
二、督導方式說明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完成自評檢核表(如計畫附件1):請各園自我檢核IEP相關內容,每生一份,並請校內自評完成後逐級核章。
(二)完成交件資料表(如計畫附件2):每校一份,並經巡迴輔導教師檢核完畢後簽章,注意事項如下:
1、無巡迴輔導教師服務之幼兒園:完成交件資料表,逕依公文「說明三、學校繳交資料」方式處理。
2、社福機構:完成交件資料表,並請社工自行檢核,逕依公文「說明三、學校繳交資料」方式處理。
3、園所同時設有巡迴輔導班及集中式特教班:交件資料表可填寫同一張,也可分開填寫,並分別由巡迴輔導教師及集中式特教班教師檢核。
(三)公告抽查名單:暫定於109年9月24日(星期四)。
三、學校繳交資料(流程圖如計畫附件3):本學期搭配學前特教補助收件,請各園於現場繳交IEP督導相關資料,送件資訊說明如下:【註:倘貴園未申請學前特教補助,無須到現場送件,請詳見四、注意事項說明】
(一)送件時間及地點:
1、109年9月28日(星期一),地點:本市山線特教資源中心(豐原國小內,晨曦樓2樓第一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1)上午9時至12時:石岡區、外埔區、新社區、東勢區、龍井區、神岡區、梧棲區、大甲區、豐原區、和平區、大安區、后里區等12區。
(2)下午1時至4時:清水區、大肚區、沙鹿區、大雅區、潭子區、北屯區等6區。
2、109年9月30日(星期三),地點:本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 (樂業國小內,樂心樓4樓會議室,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
(1)上午9時至12時:東區、西區、西屯區、大里區、霧峰區等5區。
(2)下午1時至4時:中區、南區、北區、南屯區、烏日區、太平區等6區。
(二)送件資料:
1、非抽查園所:
(1)無巡輔教師服務:自評檢核表、交件資料表及IEP (每生一份,可影本),當日現場檢閱後直接歸還。
(2)有巡輔教師服務、社福機構:交件資料表。
2、被抽查園所:自評檢核表、交件資料表及IEP (每生一份,可影本),當日現場繳交,並俟IEP督導工作審查完畢後,本局另將上開資料連同公文一同歸還園所。
四、注意事項:
(一)若園所未申請學前特教補助,無須到現場送件,請依下列說明:
1、非抽查園所:請將資料掃描並Email寄至本市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2、被抽查園所:請將資料郵寄至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樂業國小內,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請註記學前IEP督導資料)。
(二)倘為在園生第一批鑑定通過個案,無法依限繳交IEP資料,請園所依補件方式處理(IEP須完成至第13大項),並依下述補件期限繳交。
(三)若需補件,請園所於109年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內將補件資料掃描寄至公務信箱。
五、旨述計畫及相關表件,請各幼兒園逕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組織職掌→各科業務→特殊教育科→學前特教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