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學年度幼兒園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認證案,詳如說明,請協助轉知園內教師,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30187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認證係屬「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任務之一,109學年度第二梯次培訓認證計畫書及手冊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並鼓勵園內教師參與。培訓研習資訊如下:
(一)培訓對象:109學年度任教於各公、私立幼兒園之正式教師,以及具備合格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
(二)辦理場次:
1.臺中市場次: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臺中市協和國民小學視聽教室。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報名代碼2921341。
2.臺北市場次: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本部誠大樓208教室。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genNn2e2V8t2CMV99。
(三)研習課程:2堂課共6小時。
1.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3小時。
2.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3小時。
(四)認證條件:參與研習後須執行2項專業實踐事項。
1.認證人員需先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至少1次。
2.認證人員完成公開授課後,另擔任回饋人員觀察同儕授課,並給予專業回饋至少1次。
(五)認證審查資料:須於11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間提交認證資料。
1.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檢核表1份(須學校校長/園長核章)。
2.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並填寫「觀察前會談紀錄表」及「觀察後回饋會談紀錄表」各1份,以及檢附觀課人員提供之「觀課紀錄」至少1份。
3.認證資料上傳網址:http://bit.ly/tpdntnu。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委辦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團隊助理:袁薏淳小姐,(02)7749-1228,ntnutd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