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109年9月8日弘德(獎)字第1090000092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辦期限:109年10月30日,請轉知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楊為詳(聯絡電話:02-22136743)。 五、檢附實施辦法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