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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市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認輔教師暨志工績優表揚檢核實施計畫勘誤部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9-14 ~ 2020-09-30
公告單位:學務室 史郁萱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800
一、依據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臺中市「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局109年9月1日中市教學字第1090075108號函(諒達)辦理。
二、原認輔教師暨志工績優表揚計畫第5頁,109年度臺中市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認輔教師」參與個案輔導記錄表中之 「認輔教師」應更正為「認輔志工」。
三、檢附更正後之認輔教師暨志工績優表揚(高國中)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