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09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幼字第1090081618號函。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未經核准即於本市豐原區西湳里仁洲街161號建物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收托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計4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