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6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187332號函暨本府109年2月10日工作計畫辦理。 二、再確認貴校所承報的「拒毒萌芽計畫」人員名冊?是否正確,俾利國教署製作獎狀(指導老師)及服務證明(學生)。若人員有修正或異動,請協助修正後,於備考欄註記「修正、移除及新增」等,並於9月24日1700前回覆本局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