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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09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案,請有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公私立幼兒園踴躍申請,並於109年10月7日(星期三)前依說明方式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9-25 ~ 2020-10-07
公告單位:特教科 陳筱媺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788
一、本局109年9月25日中市教特字第1090082051號函(諒達)。
二、國教署依教育部108-112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推動計畫,為精進學前特教師資專業素養,鼓勵幼兒園教師成立融合教育專業學習社群,以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專業知能。
三、請有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公私立幼兒園踴躍申請,填具經費補助申請表,於109年10月7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局特殊教育科陳小姐(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惟本案須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再另案函知各校補助金額。
四、是項補助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參與人員應包括下列對象:
1、特教教師(含巡迴輔導教師)。
2、教保服務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
(二)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跨園或跨專業社群,社群成員至少3人,並推舉1位成員擔任社群召集人,以社群召集人所屬學校為申請學校。
(三)社群活動應包括與融合教育有關之多元形式,且每年至少運作6次。其運作方式得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與案例探討等。
(四)補助基準:每一專業社群依組成方式給予不同之補助;園內專業學習社群每群補助2萬元,跨園或跨專業學習社群每群補助3萬元。
(五)各社群計畫應於學年結束後一個月內,檢送成果報告報局。
五、旨揭計畫相關申請表件請各園逕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組織職掌→各科業務→特殊教育科→學前特教專區」下載。